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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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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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厘米x10厘米 |
12片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8 |
国药准字H200401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喉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一般为困倦、头晕。偶见口干、胃部不适、失眠、皮疹、心悸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桶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辅料为天然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富马酸氯马斯汀0.335mg、对乙酰氨基酚500mg、硫酸伪麻黄碱30mg。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