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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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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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1贴*4袋 |
50ml:2.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08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散寒止痛。用于寒湿痹阻所致关节、肌肉疼痛,扭伤疼痛。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1贴,一日1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麝香追风止痛流浸膏、樟脑、冰片、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体石蜡。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皮肤破溃处禁用。3.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贴敷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