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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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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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cm×6cm |
5ml:15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728 |
国药准字H19991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葡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2~4支)。治疗高血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1/L<3.03.0~3.53.5~4.0>4.0mg%<12.012.0~14.014.0~16.0>16.0剂量mg15~3030~6060~9090。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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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本对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麝香、乳香、没药、血竭、薄荷脑、冰片、桂皮油、樟脑、颠茄浸膏、盐酸苯海拉明等味。 |
帕米膦酸二钠。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慢滴注,不可将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直接静脉滴注;2、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5、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