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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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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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g,28g |
每包重6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729 |
国药准字Z44020183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疏风清热,解暑消食。用于外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骨痛,食滞饱胀,喉干舌燥, 预防流行性感冒。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至发热,一日2~3次。 |
加白米约3克煎服,一次1~2包,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麝香、血竭、乳香、没药、肉桂油、薄荷油、桉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 |
岗梅、铁包金、薄桃、臭屎茉莉、露兜簕。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有特殊香气,味辛辣。 |
本品为茶剂,水煎液显黄棕色至红棕色;气稍香,味甘、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 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