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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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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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50 |
国药准字Z20063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疏通经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深棕色的水密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 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 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