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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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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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 |
每粒装0.25g,每板装胶囊16粒,保险子1粒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50 |
国药准字Z200271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疏通经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散瘀消肿,止血止痛,用于刀枪伤,跌打损伤,月经不调,经痛经闭,慢性胃痛及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口服,一次1-2粒,每隔四小时服1次或遵医嘱。重伤者,先服保险子1粒再服药粉。凡出血之伤,用开水调服;未出血之伤,用白酒调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仅个别患者服用后略有胃部不适或刺喉感,多喝开水或以甘草红糖煨水服,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七、滇草乌(制)、金铁锁、重楼。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白色至淡棕黄色的粉末;气微、味苦、微麻、有刺喉感。保险子为暗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味苦、刺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药后1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