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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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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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 |
2g*40丸/盒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50 |
国药准字Z150203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疏通经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消“粘”,除“协日乌素”,祛风,止痛,散寒。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腰腿冷痛,牙痛,白喉等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1次,临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 |
诃子、荜茇、制草乌。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棕黄色;味微酸、辛麻。味微酸甜、辛麻。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年老体弱、幼儿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