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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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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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 |
每丸重3.5g |
生产企业 |
锦州汉宝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855 |
国药准字Z13021438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寒麻木,腰腿疼痛,四肢不仁,积聚疝气。 |
祛风止痛,除湿豁痰,舒筋活络。用于中风痰厥引起的瘫痪,足萎痹痛,筋脉拘急,腰腿疼痛及跌打损伤,行走不便,胸痹等症。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人工麝香、生马钱子、海马、防风、川芎、木瓜、天麻、当归、怀牛膝、樟脑、冰片、水杨酸甲酯等21味。 |
蕲蛇、乌梢蛇、威灵仙、两头尖、麻黄、贯众、甘草、羌活、肉桂、广藿香、乌药、黄连、熟地黄等48味中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处禁用。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