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规格

5cm×7cm

10片
生产企业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459

国药准字H20055804
说明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偶见白血球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

禁忌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麝香、薄荷脑、樟脑、冰片、豹骨、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

辅料:橡胶、松香等。

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 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甲醛酪蛋白、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微粉硅胶。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