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双氯芬酸钠凝胶

规格

7cm*10cm

20g:0.2g
生产企业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717

国药准字H10900074
说明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禁忌

1.孕妇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成分

八角茴香、山奈、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膏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