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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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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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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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17 |
国药准字H45021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0.5~1片;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1~1.5片;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5~2片;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1.孕妇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3.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八角茴香、山奈、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膏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59.3毫克,对乙酰氨基酚34.4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