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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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规格

9cmx13cmx8贴/盒

100ml:2.4g
生产企业

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904

国药准字H35021456
说明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 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偶见出现过敏症症状。对于一些是过敏体质的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发痒、变红、紫斑等过敏现象。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有皮肤病者慎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人工麝香、药材浸膏、薄荷脑、水杨酸甲酯、冰片、樟脑、硫酸软骨素、盐酸苯海拉明等。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 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他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