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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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去痛片

规格

8cmx13cmx5贴

100片/瓶
生产企业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480

国药准字H52020752
说明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口服,成人0.3g~0.6g/次,4次/日,最大量2g/日,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镇痛不宜超过10日。小儿按体重每次10mg~15mg/kg,每4h~6h服1次;12岁以下小儿不超过5次/日,疗程不超过5日。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均有明显不良反应。 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长期服用非那西丁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 非那西丁还易使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导致紫绀,还可引起溶血、肝脏损害,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禁忌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对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150mg、非那西丁150mg、咖啡因50mg、苯巴比妥15mg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事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