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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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规格

7cm*10cm*10贴

120ml:3g
生产企业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520

国药准字H44020010
说明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口服。成人一次10~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4-6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16-216-84~6小时重复用药1次,7-922-278-12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4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1.开放性伤口患者忌用;2.孕妇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干姜、当归、苍术、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松香、橡胶。

本品主要成分是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薄荷香气,味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该药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该药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