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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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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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片心重0.25g |
生产企业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58 |
国药准字Z130212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补肝肾,益精养血。用于血虚头晕,腰膝酸冷,虚劳消瘦。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本品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每次3~6克,以适量开水溶化后服用,或兑入其它药汁中服用。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鹿角。 |
主要成分为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性状 |
本品为扁方形块。黄棕色或红棕色,半透明,有的上部有黄白色泡沫层。质脆,易碎,断面光亮。气微,味微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糖尿病患者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用2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 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 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 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