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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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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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每30丸重7.5g |
生产企业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58 |
国药准字Z200632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补肝肾,益精养血。用于血虚头晕,腰膝酸冷,虚劳消瘦。 |
疏肝理气,养血活血。用于血虚肝郁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经期头痛。 |
用法用量 |
每次3~6克,以适量开水溶化后服用,或兑入其它药汁中服用。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鹿角。 |
熟地黄、甘草、地黄、川芎(酒制)、当归(酒蒸)、延胡索(酒醋制)、黄芩(酒制)、郁金、木香、杜仲(盐制)、香附(酒醋制)、白芍(酒炒)、蔓荆子(酒蒸)、砂仁。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扁方形块。黄棕色或红棕色,半透明,有的上部有黄白色泡沫层。质脆,易碎,断面光亮。气微,味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球形水蜜丸;气香,味苦、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糖尿病患者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用2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