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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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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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2.5mg |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152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大颗粒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 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小儿软组织肉瘤,银屑病。 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鞍上生殖细胞瘤等。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30毫升,一日一次(本品须加灭菌生理盐水250毫升,稀释后立即使用) |
1.口服,成人一次5~10mg,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100mg。 2.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20mg/m2,每周一次。 |
副作用 |
本品主要为恶心、呕吐、消化道反应、静脉炎、头晕、潮红,偶见有药物性肝损害、过敏性休克、心律失常死亡。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假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 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 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 7.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精制鸦胆子油ml精制豆磷脂、甘油ml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的均匀乳状液体。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本品无明显毒副作用,但有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本品密闭贮藏冷暗处,但不得结冻,稀释后应立即使用,如有分层不可再用。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 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