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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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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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克 |
10克 |
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72 |
国药准字H20044713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成分 |
地黄、当归、丹参、苦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苓、甘草。 |
每支10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克、丙酸倍氯米松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为棕黄色至棕褐色;气微,味微苦。 |
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薄荷特臭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湿热性药物。 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