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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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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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2片*2板 |
12粒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116 |
国药准字H230237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蔗糖粉、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绿色或黄褐色至棕褐色;味极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沮补性中成药。3.因咽痛较重并有发热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喜人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