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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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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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2片*2板 |
8克*9袋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116 |
国药准字H510237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蔗糖粉、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绿色或黄褐色至棕褐色;味极苦。 |
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沮补性中成药。3.因咽痛较重并有发热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