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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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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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5g*10粒*6板/盒 |
0.4%(氟尿嘧啶) |
生产企业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23 |
国药准字H1302341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化瘀解毒。用于癌症放化疗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5~7.5g,每日口服40~80mg,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副作用 |
1.本品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2~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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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因由猝死危险。发生心血管反应(心率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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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半枝莲、黄芪、当归、龙葵、郁金、红参、蛇莓、雪莲花、轮环滕根、丹参。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尿嘧啶﹑人参多糖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乳白色或淡黄色混悬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本品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