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芸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57 |
国药准字Z199831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瘟,止咳。用于脏腑瘀热,咳嗽脓疡,胸痛,口苦,舌干,关节疼痛,骨蒸痨热。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服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服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冰片、檀香、千金子霜、红花、白巨胜、木香、紫檀香、甘松、石花、石膏、栀子、沉香等味。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苦、微辛。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未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