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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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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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5g*12s*3板 |
15ml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23 |
国药准字Z200258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苗医:中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牙龈炎、龋齿引起的牙痛或牙龈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腔用药,一日3次,每5日为一疗程。用小棉球浸湿本品适量涂擦或置于患处,适时取出。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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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
本品为黄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 |
注意事项 |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时最好应配合牙科治疗。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