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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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火胶囊

布洛芬缓释片

规格

0.45g*12s*3板

0.2gx10片x2板
生产企业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0123

国药准字H4402528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成分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

注意事项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