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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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火胶囊

对乙酰氨基酚栓

规格

0.45g*12s*3板

0.15gx5枚x2板
生产企业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0123

国药准字H2005850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5克。辅料为:吐温-80、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注意事项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