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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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火胶囊

氨林酚咖胶囊

规格

0.45g*12s*3板

12粒
生产企业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0123

国药准字H3502145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