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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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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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0ml |
7cm×10cm |
生产企业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金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386 |
国药准字Z130215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活血,舒筋止痛。用于各种关节痛,腰腿痛,四肢麻木。 |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1.孕妇慎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成分 |
天麻、人参、黄芪、川牛膝、穿山龙、红花。 |
麝香、生川乌、红茴香根、辣椒、樟脑、颠茄流浸膏、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请遵医嘱。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