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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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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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5 |
0.4ml:0.4mg(0.1%)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15 |
国药准字H201234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1.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 ; 2.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 ;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用法用量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一日4~6次,一次1滴 ;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 ;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副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萘甲唑啉。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水溶液。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