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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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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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8ml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14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用法用量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偶见过敏反应。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林1毫克,辅料为:硼酸、硼砂、依地酸二钠、硫柳汞、纯化水。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
白色乳膏剂。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