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01 |
0.75mgx100片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22 |
国药准字H410202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 |
用法用量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1.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 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 罕见过敏反应。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地塞米松。其化学名称为:16a-甲基-11b,17a,21-三羟基-9a-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性状 |
滴鼻剂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 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 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