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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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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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1 |
每支装10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22 |
国药准字Z200639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1.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 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 罕见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啉。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皮酚、丁香油。 |
性状 |
滴鼻剂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 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 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外用药,不宜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