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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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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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5 |
2g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665 |
国药准字H320246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临床用于结膜炎、沙眼等眼病。对过敏性眼炎及术后的虹膜炎有显著效果。 |
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涂于眼睑内,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长期频繁使用,可能会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
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含四环素0.25万单位,醋酸可的松2.5mg。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小儿、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3、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防止污染。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