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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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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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10g:盐酸萘替芬0.1g与酮康唑25mg、15g:盐酸萘替芬0.15g与酮康唑37.5mg |
生产企业 |
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56 |
国药准字H2005194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真菌性皮肤病,如手足癣、体股癣、头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及周围皮肤,每日1~2次,疗程一般为2~4周。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本品外用耐受性良好,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局部刺激症状如:灼热、刺痛、皮肤干燥、红斑、瘙痒,偶可发生过敏反应,引起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盐酸萘替芬、酮康唑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萘替芬0.2克,辅料为:甘油,硬脂酸、液状石蜡、十八醇、三乙醇胺,羟苯乙酯、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盐酸萘替芬乳膏含盐酸萘替芬0.1g和酮康唑25mg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组织。 2.治疗期间如果出现严重的局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需停止用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