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贝那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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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贝那普利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规格

10mg

5mg*10片
生产企业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840

国药准字J2017104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用法用量

1.高血压:

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必须根据血压的反应来对使用剂量进行调整,通常应该每隔1至2周调整一次。

对某些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如果先前一直在使用利尿剂进行治疗,则在洛汀新?治疗开始之前应该暂停2至3天的利尿剂的治疗,如果需要,可以在这之后继续。如果无法停止利尿剂的治疗,则洛汀新?最初的使用量应予以降低(5mg而不是10mg),这样可以避免血压过低(见【注意事项】)。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5mg,1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

2.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毫克(5mg,半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注意事项)。只要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在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5mg,1片)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改为改为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1片)一天一次甚至20mg(2片)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对有些病人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反应可能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IV)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II-III)需更小的剂量。

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1片),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5mg,半片)]可能更理想。

3.进行性慢性肾功能不全(CRI):

对于同时患有/不患有高血压的进行性慢性肾功能不全病人,建议的长期使用剂量为每天一次10mg(1片)。如果还需要其它的治疗来进一步降低血压,可以和其它的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1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

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不可轻易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者ACEI不耐受可接受其他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等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

在首次服用1.25mg治疗后,患者应接受大约4小时的观察(特别是血压、心率、传导障碍、心力衰竭恶化迹象)。

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

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避免使用最大剂量治疗。心要时应在现用剂量的基础上逐渐减量,如有必要可中断治疗,在适当时重新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在剂量递增期间,一旦出现心力衰竭恶化或不耐受现象,建议首先减少比索洛尔剂量,或必要时立即停药(如果出现严重低血压,心力衰竭恶化伴有急性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症状性心动过缓或房室传导阻滞)。

使用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长期用药。

接受比索洛尔治疗不建议突然停药,以免引起暂时性的心力衰竭恶化。如需停药,应每周逐渐将剂量减半。

肝、肾功能不全者: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

肾透析患者使用比索洛尔的经验较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类患者的剂量应该调整。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并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此类患者的剂量递增应特别谨慎。

副作用

1.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它ACE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年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

2.贝那普利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如下:小肠血管性水肿,过敏样反应,高钾血症,粒细胞缺乏症,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参见【注意事项】)。

3.实验室检查:

与其它ACE抑制剂类似,单用本品治疗,某些原发性高血压患者(<0.1%)血中尿素氮和血清肌酐会轻度升高,停药后可恢复。与利尿剂合用时或在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中,上述指标升高的可能性增加(见【注意事项】)。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脚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跋行或雷诺氏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

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城多关节炎)。

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

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肝脏:肝酶(ALAT, ASAT)升高,肝炎。

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如心跳加快),个别病例观察到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临床数据:下表列出CIBIS II临床试验中安慰剂和比索洛尔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无论是否有因果关系均记录了所有的不良事件。每个不良事件在每个试验人群中发生率至少达5%,每个患者在发生不良事件时仅记录1件。上市后治疗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尚无比索洛尔上市后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禁忌

1.已知对贝那普利﹑相关化合物或本品的任何辅料过敏者。

2.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引起血管性水肿病史者。

3.孕妇 (参见【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用药】)

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干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病综合征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成分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化学名称:3-{[(1-乙氧羰基)-3-苯基-(1s)-丙基]氨}-2,3,4,5-四氢-2-氧-1-氢-1-(3s)-苯并氮卓-1-乙酸单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富马酸盐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1.过敏样反应和相关反应

因为ACE抑制剂可以影响到类二十烷酸和多肽(包括了内生的缓激肽)的代谢反应,所以服用了ACE抑制剂(其中包括了洛汀新)的病人可能会感到一些不良的反应,其中的部分可能相当严重。

(1)血管性水肿

使用ACE抑制剂(包括洛汀新)已经报告发现过面部、唇部、舌头、声门和喉头的水肿。如出现该症状,要立即停服本品,并谨慎地监护病人,直到肿胀消失。如果只是发生了面部和唇部的水肿,这种症状不经过抗组胺或不治疗均可消失。伴喉部水肿和休克的血管水肿可能致命。发生舌、声门或喉部水肿需要立刻给予适当的治疗,例如皮下注射1:1000(0.3-0.5mL)肾上腺素溶液或其它方法以确保病人呼吸道畅通。

在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过程中,源自非洲的黑色人种相比其他人种的病人更加容易发生水肿的不良反应。

(2)脱敏治疗中的过敏样反应

两名服用ACE抑制剂同时接受针对膜翅目昆虫毒素的脱敏治疗的病人发生了致命的过敏样反应。在同样情况的另外一些病人中,及时中断ACE抑制剂的使用可以避免发生上述的反应,但是继续用药后反应重现。

(3)透析中的过敏样反应

使用高通透性膜透析的患者,在服用ACE抑制剂时有过敏样反应的报道。此外,对于通过葡聚糖硫酸酯吸附进行低密度脂蛋白分离术治疗的病人,同样也有过敏样反应的报告。

(4)症状性低血压

和其它ACE抑制剂一样,罕见发生症状性的低血压。但是因为接受大量利尿剂.对饮食中钠摄入进行控制、接受透析治疗、发生腹泻或者呕吐而导致严重缺钠的或血容量不足时,接受ACE抑制剂治疗可能产生低血压。开始用本品治疗前数天停用利尿剂或采取其它措施补充体液,可减少低血压的危险。

如果确实发生低血压,病人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注生理盐水。一过性低血压反应不是进一步治疗的禁忌证,经扩容血压回升后,一般认为可继续治疗。

对于患有严重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ACE抑制剂的治疗可能会导致血压过低,并有可能会引发尿少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以及(较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对于这一类病人,在开始用药时应密切进行监测。在治疗开始的前两周、以及增加贝那普利或利尿剂用量时应该特别对病人予以关注。

(5)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另外一种ACE抑制剂卡托普利被发现可以导致粒细胞缺乏症及骨髓抑制。且较多发生于肾功能不全者,特别是伴有胶原血管病(例如红斑狼疮或硬皮病)的患者。因为没有足够的试验数据,所以无法判断贝那普利是否会同样导致粒细胞缺乏症。与用其它ACE抑制剂一样,患有血管胶原疾病的病人(特别是如果该疾病和肾功能受损相关时)应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

(6)肝炎和肝衰竭

有报道在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有极少数病例出现胆汁淤积性肝炎,个别病例发生肝衰竭(其中有些是致命的)。其机制尚不清楚。一旦出现黄疸或肝酶的明显升高,应停用ACE抑制剂并对患者进行监测。

2.慎用

(1)肾功能受损

在一些敏感病人中可能发生肾功能变化。对于患有CHF的病人,其肾功能可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使用ACE抑制剂进行治疗有可能会引发尿少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以及急性肾功能衰竭(较罕见)。

在一次规模较小的针对患有一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的病人进行高血压治疗的研究中,发现服用洛汀新和血尿素氮以及血清肌酐值的升高有关,在中断服用洛汀新或利尿剂治疗后,上述的这些升高都可以得到恢复。因此,在对上述病人进行ACE抑制剂治疗时,应该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对肾功能进行密切的监测。有些先前没有明显患有肾血管疾病的高血压患者会在服药后发现其血尿素氮以及血清肌酐值有所升高(通常是轻微和暂时升高),特别是在合并使用洛汀新和利尿剂时。在先前就患有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更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减少洛汀新剂量和/或中断利尿剂的服用。对高血压病人进行检查时应始终是包括对其肾功能的评估(见【用法和用量】)。

(2)咳嗽

使用ACE抑制剂后,有报告发生持续性的咳嗽,可能由于内生缓激肽的降解受抑制而引起的。在中断治疗后该症状总是可以得到缓解。对于由ACE抑制剂导致的咳嗽,必须考虑进行咳嗽的鉴别诊断。

(3)手术/麻醉

正在接受ACE抑制剂的患者,术前要通知麻醉师。使用可降低血压的麻醉剂时应注意,由于代偿性肾素释放产生的血管紧张素Ⅰ在转变成血管紧张素Ⅱ时可被ACE抑制剂阻断,由此所致的血压降低可通过扩容来纠正。

(4)高血钾

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偶见血清钾升高。在对高血压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没有因为高血钾而中断过使用洛汀新。造成高血钾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和合并应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见【药物相互作用】)。

在一次由患有进行性慢性肾病的患者参与的试验中,有一些病人因为高血钾的原因而中断了用药。因此,患有进行性慢性肾病的病人在服用洛汀新时,必须对血清钾进行监测。

(5)主动脉瓣狭窄,二尖瓣狭窄

和其它的血管舒张药一样的是.患主动脉瓣狭窄及二尖瓣狭窄的病人使用本药品时都应特别小心。

3.对驾驶及操纵机器的影响

与其它降压药一样,服用本品的患者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要注意这些影响。

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递增期开始,同时应进行定期的监测。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2、与吸人性麻醉剂合用时

3、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4、严格禁食

5、有严重过敏史

6、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7、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8、变异型心绞痛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条件的治疗经验:

*NYHAⅡ级心力衰竭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

*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300μmol/l)

*肝功能不全

*年龄超过80岁

*限制性心肌病

*先天性心脏病

*有显著血流动力学变化的器质性瓣膜病

*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

支气管哮喘和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应增加β2 -受体激动剂的剂量。

和其他β-受体阻滞剂一样,比索洛尔可能增加机体对过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过敏反应,此时肾上腺素治疗不一定会产生预期的治疗效果。

患有牛皮癣或有牛皮癣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虑利/弊之后,方可决定是否应用β-受体阻滞剂(如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嗜铬细胞瘤患者仅在使用α-受体阻滞剂后才能服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可能掩盖甲状腺毒症的症状。

除非特别指明,否则使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时不得突然停药。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存在个体差异,应用本品可能会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的能力。尤其在开始服药、增加剂量以及与酒精同服时更应该注意。

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