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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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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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50mg*7粒 |
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71 |
国药准字H20080814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2.心功能不全(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药利尿药同用) |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1.成人用量(1)降压:未服用利尿药者,开始推荐剂量为口服10mg,每天1次;已服用利尿药者(严重和恶性高血压除外),用本品前应停用利尿药2?3天,小剂量给药,在观察下小心增加剂量。如每天给药1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可增加剂量或分2次给药,维持量可达20mg~40mg/天。肾功能不良或有水、钠缺失者开始用5mg每天1次。(2)心功能不全:开始推荐剂量为口服5mg,每天1次,首次服药需监测血压。维持量可用5mg~10mg每天1次。严重心功能不全者较轻中度心功能不全需更小的剂量。 2.儿童用量尚无研究资料。 |
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对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 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不良反应通常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 |
禁忌 |
1.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 2.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贝那普利。 |
本品主要组成份氯沙坦钾。化学名称:2-丁基-4-氯-1-[[2'-(1H-四唑-5-基)[1,1’-联苯基]-4-基]甲基]-1H-咪唑-5-甲醇单钾盐。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本品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 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本品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本品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 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 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本品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本品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本品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本品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
1.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2.肝功能损害: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 3.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