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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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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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80mg*7片*2板 |
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72 |
国药准字H201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险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不建议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用法用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1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 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血肌酐>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半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1/4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当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载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半片)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1片)一天一次甚至20mg(2片)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应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IV)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II-III)需更小的剂量。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1片),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1/4片)]可能已经足够了。 |
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通常在开始治疗后四至八周才能发挥最大降压疗效,因此若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降低心血管风险: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禁忌: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安慰剂对照的高血压治疗临床研究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二者类似。这些不良反应呈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无关。替米沙坦在患者中用于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安全性数据与用于降压治疗的患者中一致。下列药物不良反应来自进行降压治疗患者的对照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累计结果。列表还考虑了三项包括21,642例患者的长期临床研究中关于严重不良事件和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的报道,这些患者采用替米沙坦进行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治疗最长达6年。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机率排列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基于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是按照严重程度的降序列出的。感染:偶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及鼻窦炎、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不明确:包括致死性结局的败血症1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偶见:贫血罕见:血小板减少症不明确:嗜酸细胞增生症免疫系统疾病:罕见:过敏不明确:过敏反应代谢与营养系统疾病:偶见:高钾血症罕见:低血糖(罕见于糖尿病患者)精神疾病:偶见:抑郁、失眠罕见:焦虑神经系统疾病:偶见:晕厥眼部疾病:罕见:视觉障碍耳部和迷路疾病:偶见:晕厥心脏系统疾病:偶见:心动过缓罕见:心动过快血管系统疾病:偶见:低血压2、体位性低血压呼吸系统,胸部和纵膈疾病:偶见:呼吸困难胃肠道疾病: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胀气、呕吐偶见:口干、胀气肝胆系统疾病:罕见:肝功能异常/肝脏疾病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偶见:多汗症。瘙痒。皮疹罕见:红斑。血管源性水肿(伴有致命性结果)。药疹、中毒性皮疹、湿疹不明确:荨麻疹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偶见:关节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肌肉痉挛罕见:关节痛、肢端疼痛(腿部疼痛)不明确:肌腱疼痛(类似肌腱炎症状)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偶见:肾功能损伤,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一般性疾病和给药部位:偶见:胸痛、疲倦(乏力)罕见:流感样症状实验室检查:偶见:血肌酐升高罕见:血尿酸升高、肝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血色素降低1在PRoFESS研究中替米沙坦与安慰剂相比败血症的发生率有所增加。这可能是偶然的结果,也可能与目前不明确的机制有关(见【药理毒理】)。2在血压已经得到控制并且标准治疗基础上接受替米沙坦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患者中报道为“常见”。本品用于降低心血管风险的TRANSCEND研究(N=5926,随访时间为4年8个月)中,替米沙坦组中有8.4%因为不良事件停药,在安慰剂组中为7.6%。替米沙坦组中发生率比安慰剂组高1%的严重不良事件是间歇性跛行(7%vs.6%)和皮肤溃疡(3%vs.2%)。上市后最经常自发报告的事件包括:头痛、头晕、乏力、咳嗽、恶心、疲劳、虚弱、水肿、面部水肿、下肢水肿、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过敏、出汗增加、红斑、胸痛、房颤、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血压升高、高血压加重、低血压(包括体位性低血压)、高钾血症、晕厥、消化不良、腹泻、疼痛、尿路感染、勃起障碍、背痛、腹痛、肌肉痉挛(包括小腿痉挛)、肌肉痛、心跳过缓、嗜酸细胞增生症、血小板减少、尿酸升高、肝功能异常或肝脏疾病、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肾脏损伤、贫血、CPK升高、过敏性反应和肌腱疼痛(包括肌腱炎、肌腱滑膜炎)。在采用包括美卡素在内的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曾报道过极少的横纹肌溶解。 |
禁忌 |
对盐酸贝那普利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
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中晚期妊娠妇女(妊娠中间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期间)。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严重肝功能受损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替米沙坦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深黄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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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倍尼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倍尼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倍尼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倍尼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倍尼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倍尼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倍尼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倍尼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