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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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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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ml:8mg(0.1%) |
50mg*24粒 |
生产企业 |
济宁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78 |
国药准字H200414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发性关节炎、迸行性骨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 |
滴鼻。6岁以上儿童专用,一次每鼻孔2-3滴。 |
口服,用至少半杯水送下,可与食物同服。成人每日两次,每次1粒(100mg)或遵医嘱。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粒。肝功能不全病人:具有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醋氯芬酸用药剂量,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1粒(100mg)。肾功能不全病人: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副作用 |
1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 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 罕见过敏反应。 |
主要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最常见的是消化不良和腹痛。 |
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1已知对醋氯芬酸以及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病人服用作用机理类似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或荨麻疹或已知对抗炎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者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它出血或凝血障碍患者禁用。5妊娠后三个月期间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萘甲唑林。 |
醋氯芬酸。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 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 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 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6 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l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它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老年患者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