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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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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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5g(相当于饮片11.5g) |
275g/瓶 |
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07 |
国药准字Z200639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小儿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芩、百部(蜜炙)、前胡、紫苏子(炒)、苦杏仁(炒)、葶苈子(炒)、桑白皮、陈皮、清半夏、桔梗、麻黄(蜜炙)、瓜蒌仁(炒)等16味。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