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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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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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60ml;100ml;每瓶装120ml;180ml |
0.5g*36粒(吉春)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23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至2岁一次5毫升,3岁至5岁一次10毫升,成人一次20-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陈皮、麦冬、前胡、苦杏仁、清半夏、黄芩、百部、黄柏、桑白皮、甘草、麻黄、葶苈子、紫苏子、天南星、桔梗、瓜蒌子。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钾、香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微苦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为中药制剂,在贮藏期间出现少量沉淀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和使用。 12、运动员慎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