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咳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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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百咳宁颗粒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规格

每袋装0.8g(相当于原药材0.48g)

12粒
生产企业

广东世信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140

国药准字H2008315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天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1岁以内每次1袋,1~3岁每次1.5~2袋,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天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请遵医嘱。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成分

白果(去壳)、青黛、平贝母。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性状

本品为蓝灰色至蓝黑色颗粒;味淡。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