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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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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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0m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349 |
国药准字H200670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草麻疹、皮肤瘙痒以及湿疹等。 |
用于虫咬皮炎、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等,也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的皮肤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擦于患处。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 |
副作用 |
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青光眼、尿潴留和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2岁以下小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赛庚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40毫克,薄荷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0毫克,苯海拉明10毫克,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甘草次酸3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气味清香,微凉。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老年人及2岁以下小儿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连续使用一般不得超过1周,症状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