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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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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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0mg |
20g |
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349 |
国药准字H200741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草麻疹、皮肤瘙痒以及湿疹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擦于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
副作用 |
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青光眼、尿潴留和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赛庚啶。 |
本品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1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镁甘油酯、甘硬脂酸聚氢氧(40)酯、液体石蜡、十八醇、羟苯乙酯、丙二醇、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老年人及2岁以下小儿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