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0.35g*72粒 |
生产企业 |
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59 |
国药准字Z460200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赖氨酸缺乏所致的营养不良、食欲缺乏。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3克;一日1~2次,可溶于水、牛奶或稀粥中服用。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呕吐及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赖氨酸。 |
螺旋藻。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