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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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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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45 |
国药准字Z230215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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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丸;气微香,味凉,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而涩。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