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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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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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25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中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54 |
国药准字Z20030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补肺益肾、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证属肺肾气虚、肾阳不足者。症见咳嗽气喘、咯痰、自汗、恶风、易感、身寒肢冷、腰酸肢软、乏力、头昏耳鸣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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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期患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蛹虫草菌粉。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丸;气微香,味凉,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粉末;气微腥,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