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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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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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36片 |
复方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44 |
国药准字H310224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等。 |
用于手癣、足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每晚1次。先将每包药物均分8份(每份约6克),用时取1份溶于约1000毫升(1升)热水中,稍温后浸泡患处,边浸泡边揉搓(约30分钟)即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局部有破溃者禁用。 |
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48克内含鞣酸18克,水杨酸18克,硼酸12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苦。 |
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时勿与铁器接触,否则易变质。6.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7.连用2次后,皮肤可见剥离现象,应让其自然脱落。8.糖尿病、周围血管疾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