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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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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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36片 |
0.02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44 |
国药准字H200835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等。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