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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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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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1g |
15g |
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31 |
国药准字H200434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日一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搓揉几分钟。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十六醇、司盘60、丙二醇、甘油、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磷酸酯钾盐、杰马A、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