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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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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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5片*3板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生产企业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好皮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32 |
国药准字H430211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腹胀、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肝生化指标异常等。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肿、皮炎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头晕、面部或肢体麻木等。 4.全身性症状:过敏样反应、发热发力等。 5.其他:心悸、胸闷、出血等。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或组分过敏者禁用。 3.患有慢性腹泻、痢疾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软膏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