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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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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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片*2板*3盒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49 |
国药准字H340219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软膏,具十一烯酸臭味。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